民國首都電廠 1041
- 信息時間:2022-07-2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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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構概況
民國首都電廠的前身是江蘇省立南京電燈廠和南京市電燈廠。1928年4月,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決議將兩廠合并,改名為建設委員會首都電廠。1937年5月,該廠又改由揚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經營,成為官商合辦的企業。建廠初期,其內部設總務、營業、會計、機務、電務及發電所等機構。電廠分設中山路辦事處和下關發電所,分別負責全廠日常事務與輸電事項。
二、檔案情況及其內容
館藏民國首都電廠文書檔案共1288卷,57202件。全部為文書檔案。檔案起止時間為1935年至1945年。主要內容有:
1.綜合類
1935年建設委員會電廠事業報告,其內容涉及電廠的組織沿革、建設委員會接受電廠后的工程情況、電廠為發展農村經濟辦理農業電灌的情況、電廠1929至1935年間的資本、設備、原料、電量等業務性的各類統計;經營、管理、工作制度等法規性文件;電廠組織章程、營業章程;電廠出租電動機、路燈管理和職員請假、獎金、撫恤及工廠管理、用戶注冊等章程規則;發電所汽壓汽溫標準規則草案;用電機關名稱及駐地的記錄等。
2.人事類
有電廠重要職員調查及職員名冊、電廠人事更動表冊;電廠職工的功過及銷過單;人口傷亡調查表、職員工人考績表;電廠加入中國工程師學會人員名單;建設委員會全國電器事業指導委員會小組名單;揚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名單;部分學校向該廠推薦畢業生情況的函件等。
3.用電竊電類
國民黨中央部及其直屬機關有關人員用電竊電的函件;國民代表大會、國民參議會有關人員用電竊電的函件;國民政府第一、二、五、六局及文管處有關人員用電竊電的函件;行政院所屬機關人員用電竊電的函件;社會群眾團體、黨派、新聞單位有關人員用電竊電的函件;南京市部分機關、地區有關人員用電竊電的函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