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君子事件”檔案
- 信息時間:2022-12-29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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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單位:江蘇省檔案館
內容與評價:1936年5月31日,馬相伯、宋慶齡、何香凝、沈鈞儒等人在上海成立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發表宣言,通過《抗日救國初步政治綱領》,向全國各黨各派建議:立即停止軍事沖突,釋放政治犯,各黨各派立即派遣正式代表進行談判,制定共同救國綱領,建立一個統一的抗日政權等。是年11月23日,南京國民政府以“危害民國”罪逮捕了救國會領導人沈鈞儒、章乃器、鄒韜奮、李公樸、沙千里、史良、王造時等7人,并于次年4月3日向沈等提出起訴書,于6月11日和25日在江蘇省高等法院兩次開庭審訊,世稱“七君子事件”。此事激起全國人民公憤,加之“七君子”的頑強斗爭,國民黨當局不得不于7月31日釋放了7人?!捌呔邮录鄙形唇Y案,抗戰隨即爆發,江蘇高等法院實際已無法辦理該案,需要移轉他地繼續進行。經過一番周折,最終于1939年1月由四川高等法院宣布撤回對“七君子”的起訴,案件至此結束。
館藏“七君子事件”檔案主要為江蘇高等法院與四川高等法院、司法行政部刑事司圍繞沈鈞儒等案卷移轉管轄權的來往公函,以及沈鈞儒等危害民國一案起訴書、答辯狀,詳實地記錄了“七君子事件”法院審判的全過程,是研究“七君子事件”以及民國時期司法行政制度的第一手材料。
沈鈞儒等危害害民國一案起訴書
1937年6月7日,沈鈞儒等危害害民國一案答辯狀。
1938年12月27日,最高法院關于沈鈞儒等危害民國案的刑事裁定。
1938年12月31日,最高法院檢察署為沈鈞儒危害民國一案已裁定移轉管轄致江蘇高等法院函。
來源:江蘇省檔案局、江蘇省檔案館編《江蘇珍貴檔案圖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