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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檔發〔2017〕37號
各市、縣(市、區)檔案局:
現將《國家檔案局科技項目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江蘇省檔案局
2017年9月28日
國家檔案局科技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檔案科技項目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根據國家科技項目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國家檔案局年度科技項目的立項、實施、驗收等管理工作。
第三條 各級檔案部門要高度重視國家檔案局科技項目的研究工作,爭取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在政策、經費等方面的支持,保障項目研究的順利進行。
第四條 各省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檔案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中央企業檔案部門,中央軍委辦公廳保密和檔案局,負責本地區、本單位(系統)科技項目的推薦和管理。國家檔案局內設機構及所屬事業單位可推薦本部門、本單位的科技項目。
第二章 科技項目立項
第五條 國家檔案局每年年初根據檔案工作實際和檔案事業發展的需要,以檔案事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為目標,圍繞解決對檔案事業發展具有前瞻性、長遠性影響的問題確定選題范圍,發布立項指南。
第六條 科技項目申報要遵循如下程序:
(一)申請立項單位根據國家檔案局科技項目立項選題指南確定選題,填寫《國家檔案局科技項目任務書》(附件1)和《國家檔案局科技項目內容摘要》(附件2),報送推薦單位;
(二)推薦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審核、提出推薦意見,填寫《推薦××××年度國家檔案局科技項目匯總表》(附件3),統一向國家檔案局推薦。
第七條 科技項目主要研究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科技項目主要研究人員具有一定研究經歷和至少5年檔案工作實踐經驗,具備一定的檔案管理知識水平;
(二)科技項目負責人1年內最多承擔2個科技項目;
(三)科技項目負責人具有良好的誠信度和職業道德,2年內有科技項目未按期完成的,不能申請科技項目。
第八條 國家檔案局組建科技項目評議委員會(不少于15人),組織召開科技項目立項評議會議。國家檔案局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對推薦的科技項目進行分類匯總、形式審查,并將形式審查合格的項目材料提交立項評議委員會進行評議。
第九條 科技項目評議遵循以下標準:
(一)立項選題符合選題指南要求;
(二)具有較強的研究價值和實用性,能廣泛推廣應用并可產生一定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三)具有較高的創新程度和技術難度,對檔案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四)研究路線和方法可行,項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過2年;
(五)科技項目的承擔單位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條件,能保證科技項目順利完成。
第十條 科技項目評議委員會按照評議標準對推薦項目逐項評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獲得到會評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科技項目,作為擬立項目報國家檔案局審批。
第十一條 評議實行回避制度,評議委員會委員不能評議本人或本人所在單位參與的項目。
第十二條 評議委員會評議通過的擬立項目報國家檔案局審批后,正式下達國家檔案局科技項目計劃。
第三章 科技項目實施
第十三條 國家檔案局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對科技項目的實施進行管理,督促、檢查、指導項目的研究工作。
第十四條 推薦單位負責對所推薦的科技項目進行督促、檢查、指導,每年10月底前向國家檔案局科技管理部門報送科技項目進展情況。
第十五條 科技項目承擔單位因故不能按期完成計劃任務的,由推薦單位向國家檔案局提出項目研究終止或延期申請,延長期限不超過1年。
第十六條 科技項目承擔單位未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務,且未提出延期或終止申請,或延期期滿后仍未完成計劃任務的,國家檔案局將撤銷該項目并予以公布。
第四章 科技項目驗收
第十七條 國家檔案局科技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科技項目驗收工作。科技項目完成后,在無爭議的情況下,由推薦單位向國家檔案局科技管理部門提出驗收申請,并提交齊全、完整、規范的科技項目驗收材料。
第十八條 科技項目驗收應報送如下材料:
(一)推薦單位出具的驗收申請函;
(二)《國家檔案局科技項目驗收申請表》(附件4)或《國家檔案局科技項目通訊驗收表》(附件5);
(三)工作報告;
(四)研究報告;
(五)應用證明;
(六)國家檔案局檔案科學技術研究所或國家科委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委或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的科技信息機構出具的查新結論報告;
(七)其他需要出具的證明材料。
第十九條 國家檔案局科技管理部門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明確是否受理并作出答復;對報送材料的齊全、完整、規范情況進行審查;根據推薦單位的申請和項目研究內容確定驗收方式。
第二十條 科技項目驗收有結題、會議驗收、通訊驗收3種方式:
(一)結題
基本完成項目研究任務,由于人員、經費等原因,不具備繼續深入研究條件,由推薦單位提出申請,國家檔案局科技管理部門審查后予以確認,出具結題證明。
結題驗收的項目,至少報送第十八條規定的(一)(三)(四)項材料。
(二)會議驗收
組織驗收專家組,召開會議,專家組現場聽取項目的工作報告、研究報告,觀看演示,查閱相關資料,經質詢、討論后形成驗收意見。
會議驗收的科技項目提交第十八條規定的所有驗收材料。
(三)通訊驗收
組織通訊驗收專家組,以書面方式對項目進行審查和評價。專家組組長綜合專家組成員的意見,對項目作出評價,并經專家組其他成員確認后,作為驗收意見。
通訊驗收的科技項目提交第十八條規定的所有驗收材料。
第二十一條 國家檔案局科技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科技項目的驗收工作,組建5—9人驗收專家組,驗收意見須經專家組不少于五分之四人員通過。
會議驗收的,由專家組成員現場推選產生專家組組長,專家組組長主持項目的驗收工作;通訊驗收的,由國家檔案局科技管理部門指定專家組組長。
第二十二條 驗收專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特殊情況下可聘請1-2名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中青年科技骨干);
(二)對驗收的科技項目所屬專業有較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熟悉國內外該領域發展和研究狀況;
(三)科技項目承擔單位的人員不得作為驗收專家參加驗收工作。
第二十三條 科技項目驗收的主要內容有:
(一)是否完成任務書要求的目標任務;
(二)科技項目的創新性、先進性和成熟程度;
(三)科技項目的水平、作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四)科技項目的科學價值及推廣應用前景。
第二十四條 科技項目審核及產權歸屬
通過專家組驗收的科技項目,由國家檔案局科技管理部門對驗收意見進行審核,簽署驗收意見,頒發《國家檔案局科技項目驗收證書》(附件6)。
科技項目權屬歸國家檔案局和科技項目承擔單位共同所有,國家檔案局有權對科技項目以適當的方式進行推廣。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國家檔案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