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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華中分局 全宗號 2101
- 信息時間:2003-08-01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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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構概況
解放戰爭初期,中共中央華中局北移,與山東分局于1945年10月合并組建中共中央華東局。同月,蘇皖解放區另組中共中央華中分局,領導原蘇中、蘇北、淮南、淮北地區的黨組織以及江南蘇浙皖邊的秘密黨組織。華中分局屬華中局領導,內設組織部、宣傳部、民運部、城工部、聯絡部等機構,下轄第一至第十一地委。內戰全面爆發后,國民黨軍隊大舉進攻蘇皖解放區,華中分局北移山東。1947年11月,中共華中工作委員會成立,華中分局撤銷。
(二)檔案情況及其內容
館藏中共中央華中分局檔案共67卷.主要內容有:
1、對敵斗爭
有華中軍區司令部頒發的華中停戰命令及停戰后國民黨部隊在華中境內侵占解放軍防地的統計;分局關于堅持斗爭,保證自衛戰爭勝利、迎接反攻的決定、指示、通知;分局關于堅持皖南、江南斗爭的指示;堅持敵后開展自衛戰爭、公布戰地工作大綱的指示、通知;分局關于蘇浙邊區部隊活動情況及蘇南工作報告;分局社會部關于爭取西北軍瓦解國民黨軍隊的指示;關于開展新的對敵宣傳攻勢的指示;各種敵情通報、調查材料;分局關于建立人民武裝、民兵工作、整理自衛軍等決定、指示。
2、公安工作
有分局、分局社會部關于鋤保工作的指示、通知;分局負責人在鋤保工作會議上的報告;關于加強郵政檢查工作的文件;分局關于部分地區發生群眾騷動的通報、指示;中共中央、華東局關于保衛工作的指示;華中軍區政治部關于鋤保工作的指示、經驗介紹。
3、新區工作 政權建設
有分局關于進入城市及交通要道后的工作指示;新區工作調研材料;新區建黨工作的指示。分局關于解決城市貧民生活問題的通知、通報;分局關于召開參議會的通知;中共中央、華東局、華中軍區關于執行城市政策的指示、訓令。中共中央、華東局關于改變解放區政權制度、鞏固后方新區工作的方針。
4、宣傳教育
有分局負責人在華中宣教工作大會上關于地方教育工作的總結報告及大會會刊;分局、分局宣傳部關于宣傳教育工作的決定、指示;分局宣傳部編印的《真理》創刊號。
5、財經工作
有華中局、分局、分局財委關于財經、金融、貿易、糧食工作的指示、決定;行政經費收支條例;中共中央、分局關于禁用“法幣”、銀元及防止國民黨當局偽造華中幣的通知。
6、農村工作
有分局、民運部關于生產救災、保護堤壩的決定;關于實行常備民夫制及戰時后勤工作的指示與經驗介紹;分局土改工作調查報告提綱;分局關于減租減息、團結中農等問題的決定、指示及負責人的文章;中共中央華東局關于土改的決議、決定、指示、報告及土地法大綱。新四軍復員歸隊管理處總支部關于進行土改學習的指示文件。
7、組織
有分局關于成立機構、干部任命的決定、通知;分局委員名單、干部任命的文件;重建蘇中區黨委的通知,分局關于機關代號、證章、印信頒發的文件;分局關于黨政干部的供給、待遇、保健工作的決定、訓令、通知;新四軍復員歸隊管理處關于干部等級、待遇的指示、意見;華中編委會關于精簡機構、組織編制的決定、報告;部分單位黨員統計表;華中黨校審干經驗介紹;華東局組織工作會議總結。
此外,該全宗的檔案內容還包括中央領導人,華東局對目前形勢和任務的指示;華東局負責人傳達中央十二月會議精神及中央的指示;分局負責人關于時局的報告、信件;分局對群眾團體工作、擁軍優抗、擁政愛民、安置復員軍人工作的文件;華中軍區有關軍隊獎懲條例、擁護土改、克服無紀律無組織狀態,加強紀律性的決議、指示;中央軍委及華中軍區司令部關于成立革命軍人委員會及建立軍郵的決定。
解放戰爭初期,中共中央華中局北移,與山東分局于1945年10月合并組建中共中央華東局。同月,蘇皖解放區另組中共中央華中分局,領導原蘇中、蘇北、淮南、淮北地區的黨組織以及江南蘇浙皖邊的秘密黨組織。華中分局屬華中局領導,內設組織部、宣傳部、民運部、城工部、聯絡部等機構,下轄第一至第十一地委。內戰全面爆發后,國民黨軍隊大舉進攻蘇皖解放區,華中分局北移山東。1947年11月,中共華中工作委員會成立,華中分局撤銷。
(二)檔案情況及其內容
館藏中共中央華中分局檔案共67卷.主要內容有:
1、對敵斗爭
有華中軍區司令部頒發的華中停戰命令及停戰后國民黨部隊在華中境內侵占解放軍防地的統計;分局關于堅持斗爭,保證自衛戰爭勝利、迎接反攻的決定、指示、通知;分局關于堅持皖南、江南斗爭的指示;堅持敵后開展自衛戰爭、公布戰地工作大綱的指示、通知;分局關于蘇浙邊區部隊活動情況及蘇南工作報告;分局社會部關于爭取西北軍瓦解國民黨軍隊的指示;關于開展新的對敵宣傳攻勢的指示;各種敵情通報、調查材料;分局關于建立人民武裝、民兵工作、整理自衛軍等決定、指示。
2、公安工作
有分局、分局社會部關于鋤保工作的指示、通知;分局負責人在鋤保工作會議上的報告;關于加強郵政檢查工作的文件;分局關于部分地區發生群眾騷動的通報、指示;中共中央、華東局關于保衛工作的指示;華中軍區政治部關于鋤保工作的指示、經驗介紹。
3、新區工作 政權建設
有分局關于進入城市及交通要道后的工作指示;新區工作調研材料;新區建黨工作的指示。分局關于解決城市貧民生活問題的通知、通報;分局關于召開參議會的通知;中共中央、華東局、華中軍區關于執行城市政策的指示、訓令。中共中央、華東局關于改變解放區政權制度、鞏固后方新區工作的方針。
4、宣傳教育
有分局負責人在華中宣教工作大會上關于地方教育工作的總結報告及大會會刊;分局、分局宣傳部關于宣傳教育工作的決定、指示;分局宣傳部編印的《真理》創刊號。
5、財經工作
有華中局、分局、分局財委關于財經、金融、貿易、糧食工作的指示、決定;行政經費收支條例;中共中央、分局關于禁用“法幣”、銀元及防止國民黨當局偽造華中幣的通知。
6、農村工作
有分局、民運部關于生產救災、保護堤壩的決定;關于實行常備民夫制及戰時后勤工作的指示與經驗介紹;分局土改工作調查報告提綱;分局關于減租減息、團結中農等問題的決定、指示及負責人的文章;中共中央華東局關于土改的決議、決定、指示、報告及土地法大綱。新四軍復員歸隊管理處總支部關于進行土改學習的指示文件。
7、組織
有分局關于成立機構、干部任命的決定、通知;分局委員名單、干部任命的文件;重建蘇中區黨委的通知,分局關于機關代號、證章、印信頒發的文件;分局關于黨政干部的供給、待遇、保健工作的決定、訓令、通知;新四軍復員歸隊管理處關于干部等級、待遇的指示、意見;華中編委會關于精簡機構、組織編制的決定、報告;部分單位黨員統計表;華中黨校審干經驗介紹;華東局組織工作會議總結。
此外,該全宗的檔案內容還包括中央領導人,華東局對目前形勢和任務的指示;華東局負責人傳達中央十二月會議精神及中央的指示;分局負責人關于時局的報告、信件;分局對群眾團體工作、擁軍優抗、擁政愛民、安置復員軍人工作的文件;華中軍區有關軍隊獎懲條例、擁護土改、克服無紀律無組織狀態,加強紀律性的決議、指示;中央軍委及華中軍區司令部關于成立革命軍人委員會及建立軍郵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