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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皖邊區第二行政區專員公署 全宗號2214
- 信息時間:2003-08-0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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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構概況
1945年11月,蘇皖邊區政府決定,將抗日戰爭時期蘇中第一行政區專員公署改建為蘇皖邊區第二行政區專員公署(簡稱蘇皖二專署),并于12月正式成立,下轄江都、樊川、高郵、寶應、興化、溱潼、揚中7個縣。1947年11月改屬華中行政辦事處領導,改稱華中第二行政區專員公署(簡稱華中二專署)。1949年4月改稱揚州專署,屬蘇北行政公署領導。內部機構設有:秘書、民政、財經、生產建設、文化教育等處和糧食、交通、公安、榮軍管理等局及專員室。
(二)檔案情況及其內容
館藏蘇皖(華中)二專署檔案共81卷.主要內容有:
1、組織人事
有華中二專署關于負責干部任免、各縣干部及專署科級干部任免的通令、訓令、通知,華中二分區司令部關于干部任命的委令,華中二專署關于干部處分的決定及關于失職事件的通令,華中二專署關于加強人事專職管理工作的訓令,蘇皖及華中二專署關于機構調整、機構遷移及分區司令部關于機構建立的通令、通知,布告,華中二專署關于運河工程段,江都橋梁搶險隊的機構人員問題的訓令、信件及編制表,蘇皖二專署關于成立分區師范學校及培訓干部的通知、訓令,華中二專署關于成立邗東縣的報告、指示、訓令,蘇皖二專署關于取消各級參議會的通令及更改地名的指令;蘇皖二專署關于人民法庭組織辦法及農村合作社組織章程,華中二專署關于人民自衛武裝委員會組織辦法及民兵聯防的訓令;蘇皖二專署行政概況圖、政權工作概述,華中二專署關于整編工作總結及整編統計表,華中二專署人員、槍支、船只統計表;蘇皖及華中二專署關于黨政機關供給標準、財務供給標準及教職員工薪問題的指令、訓令等。
2、社會治安
有蘇皖及華中二專署頒布的關于鞏固后方治安的布告及自衛戰爭時期緊急治罪暫行條例,華中二專署關于保護新解放區、新收復區工商業、農場的布告、訓令及開展城市工作的指示,華中二專署關于處理反動書報、懸掛國旗標語等問題的訓令、指令、通令,蘇皖二專署關于嚴整軍紀嚴整入城思想及關于反對無政府無紀律的決定;蘇皖二專署公安局工作報告及對我邊區斗爭的對策,蘇皖及華中二專署公安局關于鋤保工作、治安警務工作的布置、總結及各縣公安局行政警察統計表、蘇皖及華中二專署關于感訓、爭取瓦解國民黨軍政人員和管教犯人及防諜、防空、查緝逃犯的訓令、通令,江都、興化、高郵等縣關于內線、鋤奸、防諜、保密及破獲揭露敵特內奸活動的工作經驗介紹等。
3、交通郵政
有華中二專署關于郵政工作的通知及郵政交通擴大會議的決議,華中二專署關于各縣郵局業務工作的通知、通令;華中二專署關于護路、護橋、護線及修復公路的訓令、辦法;華中二專署、交通局關于護送來往人員的規定及印刷使用證明書、路單的通知;華中二專署關于籌建招待民主黨派人士的訓令等。
4、支前工作
有華中二專署支前司令部關于支前工作的報告及支前會議總結,華中二專署支前司令部關于支前人員立功獎懲條例、民眾動員暫行條例、支前供給標準及支前統計表;華中二專署財糧局長支前會議總結及關于糧草供應的決定,華中二專署關于車船運輸工具戰勤服務暫行辦法、船舶管理暫行條例;華中二專署支前司令部關于支前民力、船只、糧草調運的報告、決定及關于保護、維修公路橋梁的訓令等。
5、財政工作
有蘇皖及華中二專署關于財政、金融、貿易工作的指示、決定,蘇皖二專署關于對敵經濟斗爭的意見及關于對敵經濟斗爭給各級司法干部的訓令;蘇皖及華中二專署關于財務會議、會計會議的報告、總結、決議,華中二專署關于編造預決算的通令、訓令及關于教育經費的決定,貨管會議總結、決定,關于進出口物資管理及損失貨物稅票處理的訓令、通令、指令,關于稅收工作的指示、辦法、章程及輯私獎勵暫行辦法,關于稅收任務及牙稅、進出口貨物稅稅率的訓令、通令、布告,蘇皖二專署、財委關于日用品價格的通知、通令;華中二專署關于各縣銀行業務工作的通知、通令,關于禁用銀元、識別偽票的通知、通令、訓令及偽票票樣;編印的《經濟通報》等。
6、糧食管理
有蘇皖二專署關于糧食管理工作的指示、決定、訓令、辦法及布告,關于糧食保管工作、運糧工作的指示、訓令,關于使用糧草證的通知、訓令;關于征糧,借糧的指示、條例,華中二專署1948年度夏征宣傳提綱及夏征統計、秋征減免工作指示及減免表;華中二專署關于發放農業滅荒貸款及救濟款和獎勵滅荒的指示、訓令等。
7、優撫工作
有關榮軍、優屬工作的訓令,通知,關于榮軍工作的總結及榮軍人員管理暫行條例;蘇皖二專署關于成立療養院t調度醫藥費及病員療養期間生活待遇發放的通知、通令等。
8、其他
有召開各類會議的通知及縣長會議的報告,總結,決議,關于教育工作的概況,意見、訓令、蘇皖二專署關于出版《行政工作通訊》、《政情簡報》的通知、通令、通報,關于公文程式方案,蘇皖二專署關于堅持敵后二年工作的報告,關于土地執照頒發、廢舊契立新契的呈文、布告等。
此外,還有蘇中一專署1949年度民政工作報告。
1945年11月,蘇皖邊區政府決定,將抗日戰爭時期蘇中第一行政區專員公署改建為蘇皖邊區第二行政區專員公署(簡稱蘇皖二專署),并于12月正式成立,下轄江都、樊川、高郵、寶應、興化、溱潼、揚中7個縣。1947年11月改屬華中行政辦事處領導,改稱華中第二行政區專員公署(簡稱華中二專署)。1949年4月改稱揚州專署,屬蘇北行政公署領導。內部機構設有:秘書、民政、財經、生產建設、文化教育等處和糧食、交通、公安、榮軍管理等局及專員室。
(二)檔案情況及其內容
館藏蘇皖(華中)二專署檔案共81卷.主要內容有:
1、組織人事
有華中二專署關于負責干部任免、各縣干部及專署科級干部任免的通令、訓令、通知,華中二分區司令部關于干部任命的委令,華中二專署關于干部處分的決定及關于失職事件的通令,華中二專署關于加強人事專職管理工作的訓令,蘇皖及華中二專署關于機構調整、機構遷移及分區司令部關于機構建立的通令、通知,布告,華中二專署關于運河工程段,江都橋梁搶險隊的機構人員問題的訓令、信件及編制表,蘇皖二專署關于成立分區師范學校及培訓干部的通知、訓令,華中二專署關于成立邗東縣的報告、指示、訓令,蘇皖二專署關于取消各級參議會的通令及更改地名的指令;蘇皖二專署關于人民法庭組織辦法及農村合作社組織章程,華中二專署關于人民自衛武裝委員會組織辦法及民兵聯防的訓令;蘇皖二專署行政概況圖、政權工作概述,華中二專署關于整編工作總結及整編統計表,華中二專署人員、槍支、船只統計表;蘇皖及華中二專署關于黨政機關供給標準、財務供給標準及教職員工薪問題的指令、訓令等。
2、社會治安
有蘇皖及華中二專署頒布的關于鞏固后方治安的布告及自衛戰爭時期緊急治罪暫行條例,華中二專署關于保護新解放區、新收復區工商業、農場的布告、訓令及開展城市工作的指示,華中二專署關于處理反動書報、懸掛國旗標語等問題的訓令、指令、通令,蘇皖二專署關于嚴整軍紀嚴整入城思想及關于反對無政府無紀律的決定;蘇皖二專署公安局工作報告及對我邊區斗爭的對策,蘇皖及華中二專署公安局關于鋤保工作、治安警務工作的布置、總結及各縣公安局行政警察統計表、蘇皖及華中二專署關于感訓、爭取瓦解國民黨軍政人員和管教犯人及防諜、防空、查緝逃犯的訓令、通令,江都、興化、高郵等縣關于內線、鋤奸、防諜、保密及破獲揭露敵特內奸活動的工作經驗介紹等。
3、交通郵政
有華中二專署關于郵政工作的通知及郵政交通擴大會議的決議,華中二專署關于各縣郵局業務工作的通知、通令;華中二專署關于護路、護橋、護線及修復公路的訓令、辦法;華中二專署、交通局關于護送來往人員的規定及印刷使用證明書、路單的通知;華中二專署關于籌建招待民主黨派人士的訓令等。
4、支前工作
有華中二專署支前司令部關于支前工作的報告及支前會議總結,華中二專署支前司令部關于支前人員立功獎懲條例、民眾動員暫行條例、支前供給標準及支前統計表;華中二專署財糧局長支前會議總結及關于糧草供應的決定,華中二專署關于車船運輸工具戰勤服務暫行辦法、船舶管理暫行條例;華中二專署支前司令部關于支前民力、船只、糧草調運的報告、決定及關于保護、維修公路橋梁的訓令等。
5、財政工作
有蘇皖及華中二專署關于財政、金融、貿易工作的指示、決定,蘇皖二專署關于對敵經濟斗爭的意見及關于對敵經濟斗爭給各級司法干部的訓令;蘇皖及華中二專署關于財務會議、會計會議的報告、總結、決議,華中二專署關于編造預決算的通令、訓令及關于教育經費的決定,貨管會議總結、決定,關于進出口物資管理及損失貨物稅票處理的訓令、通令、指令,關于稅收工作的指示、辦法、章程及輯私獎勵暫行辦法,關于稅收任務及牙稅、進出口貨物稅稅率的訓令、通令、布告,蘇皖二專署、財委關于日用品價格的通知、通令;華中二專署關于各縣銀行業務工作的通知、通令,關于禁用銀元、識別偽票的通知、通令、訓令及偽票票樣;編印的《經濟通報》等。
6、糧食管理
有蘇皖二專署關于糧食管理工作的指示、決定、訓令、辦法及布告,關于糧食保管工作、運糧工作的指示、訓令,關于使用糧草證的通知、訓令;關于征糧,借糧的指示、條例,華中二專署1948年度夏征宣傳提綱及夏征統計、秋征減免工作指示及減免表;華中二專署關于發放農業滅荒貸款及救濟款和獎勵滅荒的指示、訓令等。
7、優撫工作
有關榮軍、優屬工作的訓令,通知,關于榮軍工作的總結及榮軍人員管理暫行條例;蘇皖二專署關于成立療養院t調度醫藥費及病員療養期間生活待遇發放的通知、通令等。
8、其他
有召開各類會議的通知及縣長會議的報告,總結,決議,關于教育工作的概況,意見、訓令、蘇皖二專署關于出版《行政工作通訊》、《政情簡報》的通知、通令、通報,關于公文程式方案,蘇皖二專署關于堅持敵后二年工作的報告,關于土地執照頒發、廢舊契立新契的呈文、布告等。
此外,還有蘇中一專署1949年度民政工作報告。